三 国家机构 (组成、任期、职权)
一、国家机构及其组织活动原则
1、概念: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称。
2.原则:民主集中制 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责任制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任期5年)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的主要职权:1)修宪和立法权;2)选举权;3)决定权;4)罢免权;5)重大事项决定权(决定战争和和平)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有全国人大选举,年满45周岁中国公民可被选举为主席、副主席。
5、国务院与地方政府 国务院及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组成人员(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任期5年,可连任2届。
6、政府工作机制和职权
人大 主席 国务院之间的关系
7、中央军事委员会 任期5年,军事委员会主席任期可超过2届。
8、监察委员会
9、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最高审判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