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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 政策与法律法规
价格 ¥ 599.00
该课程属于 导游资格-零基础快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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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用人单位责任:因为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教育机构:8岁以下,由教育机构自证无过错;8-18岁,受害人举证;第三人侵权,由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之后找第三方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交强险-商业险-侵权人补足。

高度危险活动:高空、高压、易燃易爆等造成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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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助教老师

课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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