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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 政策与法律法规
价格 ¥ 599.00
该课程属于 导游资格-零基础快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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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人类创造的,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保护。

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理由,加强管理。

珍贵文物包括一级、二级、三级文物。

民间收藏单位:可以溯源的文物,如继承,受捐。禁止买卖文物:国有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珍贵文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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